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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三八章 隆庆新政 (下)(1 / 6)

在财政改革方面,与历代执政者羞于言利截然不同,高拱的‘义利观’中,首次不避讳的提出‘聚人曰财,理财曰义’的公利观。要求各级官吏分清公利和私利,如果是为国家创造财富,则‘利即是义’,如果仅仅为了个人虚名而不为国家创造财富,即是不义。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高拱认为生财是圣贤有用之学。‘夫《洪范》八政,首诸食货;《禹谈》三事,终于厚生。’所以理财乃王政之要务也!

这不仅仅是对宋明理学的非功利主义的大力批判,其真正目的也是要号召各级官府,注意经济生活方面的实际学问,为隆庆朝的经济复苏和财政缓解做实际的工作。

那具体又是如何去做呢?

与历代统治者一想到生财,便是‘多取于民’不同。高拱认为若想生财,不能只靠压榨姓以聚敛钱财,而是应当‘开财之源’和‘节财之流’。

先说节流,高拱认为有‘节用’和‘储蓄’组成。所谓‘节用’,就是朝廷将每年所入算计了,才去支用。凡无益的兴作,无名的赏赐,不经的用度,都减省了。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百姓负担,还能将这些节省下来的费用,及时用于救灾和军费。

至于‘储蓄’,更是被高拱提高到‘国之大事’的高度,那么用何种方法进行储蓄,国家每年的收入应该怎样分配才算合理呢?高拱提出‘三而有一’之法,即将每年收入均分为四,消费支出占四分之三,节余的四分之一用于储蓄。这样累计储蓄三年,就可以达到年收入的四分之三,恰好多供一年之食。顺此类推,九年便可得到供三年支出的结余,这样即使‘年不顺成’,或遭遇荒年,也能做到有备无患,可恃不恐。

那又该怎样‘开财之源’呢?高拱除了传统的兴修水利,限制兼并,还耕于民之外,还给予工商业和金融业以前所未有的定位。之前,‘重本抑末’一直是各朝各代所奉行的基本经济政策,历来为统治者所推崇。虽然自成化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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