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不行!”
沈闲与周挽不约而同的开口。
宁彩的主意馊不馊?
简直馊到了极致,让两个没有交集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但从绝对理智的角度出发,这主意是不是最好的?
是。
沈闲的人品,宁彩是知道的。
关键宁彩还知道,沈闲这个人虽然是正常的男人,喜欢看漂亮女人,但他精神绝对有问题。
他对女人,似乎没有爱情。
他喜欢看女人,不代表他会去睡女人。
据说柳茹云跟他相处这三年,沈闲碰她的次数屈指可数。
周挽的为人,宁彩也是知道的,对男人很厌恶。
所以从宁彩的角度而言,这是最好的选择。
打死齐正清也不会想到,周挽会住进沈闲的家里。
齐正清来到南州以后,翻遍了整个南州市,恐怕都找不到周挽。
但从周挽的角度出发,住进沈闲的家里,这比杀了她还要难受。
平日里就算是碰到沈闲,她都感觉如芒在背,浑身不自在。
要是在他家里住两天,那还不得难受死?
沈闲也很难受,除了柳茹云,他还没跟任何女性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过。
“我不同意,凭什么你要安排一个女人住进我的家里?”沈闲第一次情绪激动,“宁彩你是猪脑袋吗,我不要名誉的吗?我一个黄花大小伙子,清清白白的,传出去了,我的名声不要了?”
沈闲激动的拍着桌子。
宁彩斜视着沈闲:“你再敢拍一下桌子,以后我让你只能够拍轮椅。”
沈闲异常的愤慨:“不行不行,我不同意!”
周挽闻言,顿时逆反心理就上来了,怒视着沈闲:“名誉?你有个什么名誉?我的名誉不比你的名誉重要?我都还没激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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