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速阁>历史军事>大明嘉靖:从长生开始> 第二十五章 皇帝逆鳞,卖官鬻爵!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十五章 皇帝逆鳞,卖官鬻爵!(3 / 4)

师以参奏清门,那门生会受万官敌视,所以,就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师徒反目,徒官要上疏请辞官位。

可是,像张居正这么得意的门生,哪怕师徒俩现在形同陌路,徐阶也难以下手。

在青词中,才写了张居正三宗罪状,不过,多年师徒,罪罪切中要害。

一、欺世盗名。

这些年,张居正打着祖宗成法的旗号,在大明朝北疆、东南劳民伤财修建了大量防御或攻击的建筑。

但这全违反祖宗成法中与民休息的训斥,违反祖宗成法的事,这叫欺世盗名。

二、结党营私。

不论是朝中文官,还是军中武将,在任用上,都是讲究一定的惯例和用人方式的。

兵部掌管全国武官的选择、任用和兵籍、军机、军令之政,为军事行政的总汇。

张居正以内阁群辅大臣的身份,兼着兵部侍郎,但在做事上,张居正在兵部发号施令时,完全无视了兵部尚书。

用人时任人唯亲,根本不经过兵部尚书、吏部、都察院和惯例,就对武官任免。

许多时候,坐镇一镇边关的将领,竟是军中新人,例如戚继光、李成梁、凌云翼。

虽说这些将领在战场个个表现不俗,证明了张居正的眼光,可终究不符合朝廷规矩。

三、苛政猛于虎。

为了北御鞑靼,南抗倭寇,张居正以兵部函令所有边镇将领下了死命令,可以战死,绝不能战败。

战死虽陷城而有功,战败虽保城而有过。

胜败乃兵家常事,这样的函令极不符合常理,搞得天下将领人人自危。

这三大罪状,足以让张居正丢官去职,但在严嵩毒辣的手段前,就不够看了。

徐阶沉默了。

严嵩苦口婆心道:“少湖,这是你死我活的争斗,你的厚道,你的仁慈,会害了你。

张居正能有今日,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