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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猎物(2 / 5)

家自己煮饭做饭,吃过后稍微休息一下,便开车去往纪念体育馆,早早进行赛前准备。

甘国阳心想幸好抚西放假回洛杉矶了,不然中午要是忍不住想一起睡一会儿,影响下午的比赛状态就糟糕了。

一点钟甘国阳抵达了纪念体育馆,球场的工作人员都认识甘国阳,早早为他准备好了篮球架,甘国阳要进行赛前的热身练习。

他独自一人在纪念体育馆的球场上进行投篮练习,从篮下开始,出手的位置逐步向外,一直到三分线,20分钟一组,一直投不停。

完成两组后,他开始左手、右手的勾手练习,和投篮一样也是从篮下开始,左右交替,一直勾到20尺左右的距离。

有时候他觉得好玩也会勾到三分线,因为担心拉姆齐教练心脏受不了,所以一般不这么玩。

一个半小时的手感热身结束,开始有队友抵达体育馆,甘国阳收起球,到观众席的过道上跑圈。

他喜欢在观众席过道上跑圈,这时候他可以沉下心来思考,思考今天的比赛应该怎么打,想象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赛前他吹牛说要让桑普森体验一下被他打败的滋味,可不是随口说说,而是要付诸实践的。

桑普森显然不是随便打打就能击败的对手,他是在甘国阳之前拿到大学生篮球几乎所有荣誉的明星超级中锋。

一句谎言需要千百句谎言去弥补,而一句牛皮也需要许许多多汗水和智慧去实现。

赛前甘国阳反复观摩过火箭队的比赛录像,观察桑普森和奥拉朱旺的打球方式,火箭的战术风格。

虽然桑普森个子更高,但当双塔同时在场时,桑普森往往担当大前锋,这让火箭在四号位上有很大的身高优势。

据甘国阳对录像的观察,桑普森的投篮出手比奥拉朱旺更加稳定,一旦投出手感,在中近距离的跳投相当致命。

他的弱点显而易见的是对抗,太瘦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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