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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2章 案子没法办(3 / 5)

疙瘩。

“人羁押在什么地方?”他问。

“在东河县的省厅疗养院,监视居住。”李百涛说道。

东河县是省城下辖的一个县,省厅在那里设有农场和警犬训练基地,同时还有个疗养院,由于地处比较偏僻,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专门办案的所在。

苏鹏听罢,心里稍稍安稳了些。

“办案的人可靠吗?”他问。

李百涛把身子往前探了探,说道:“都是政治上非常过硬同志,保证没问题。”

苏鹏点了点头:“嗯,审讯工作暂停,让霍雨田好好恢复下,然后马上送回看守所。”

“我知道。”李百涛连连点头道。

本来,霍雨田是被羁押在省城第一看守所的,在苏鹏的指示下,李百涛将其改为了监视居住。

在外人看来,从条件简陋,人满为患的看守所被转为监视居住,是相当不错的事,但实际上,这对霍雨田而言,却是炼狱般的经历。

看守所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

办案人员提审嫌疑人,不仅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而且提审证上要写明提审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就算你找各种理由,把摄像头关了,但提审证上的时间是谁也不敢轻易更改的。

审讯五个小时,可有录像的却只有两个小时,那三个多小时干什么去了?

摄像头坏了,没录上。

可是,坏了这期间,又都做了什么呢?为什么讯问笔录上没有记录呢?

按照规定,办案人员和嫌疑人的每一句对话,都要做记录,审讯结束后,嫌疑人要签字确定,这都是最原始的证据,在庭审阶段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三个小时,能说好多好多话,就算是在交代政策,搞攻心战术,也要如实记录。

综上所述,要在看守所里搞事情,难度太大了,即便能玩些花样,但将来到了法庭,也会被律师看出破绽,并抓住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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