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久安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如火如荼展开。
但说到影响力,这个仅仅在一市之内展开的专项斗争,远远不能和“向凤娇案”相提并论。
这个案件在《静江日报》公开报道之后,立即就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讨论的热潮,也有不少地方媒体进行了转载。
不过有一个现象比较特别,那就是转载这篇文章的,大多是地方媒体,其他省报很少跟进,至于说全国性的大报,就更加是按兵不动。
毕竟这是一件大事。
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早已成为法律界的共识。
尤其像这种致人死亡的案件,以往大多数都是定性为“防卫过当”,也有不少是被定性为“故意伤害”,最极端的案例,则是被定性为“故意杀人”。
换一个说法就是,罗平县公安局做出来的这个“定性”,是具有争议的。
不见得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认可罗平县公安局的定性。
这个时候,其他的省报和全国性大报跟进的话,会有一定的“风险”。
果不其然,仅仅两天之后,不同的声音就出现了。
这是一家北方的地方报纸,一名法律工作者发表署名文章,质疑罗平县公安局对“向凤娇案”的定性问题。
紧接着,又有一家东南的地方报纸,同样刊登了法律工作者发表的署名文章,也是同样的质疑。
这种事情,怕的就是没有先例。
一旦出现先例,马上就会有人跟风。
接下来,更多的文章出现,也不全都是质疑的,也有部分文章是赞同罗平县公安局对“向凤娇案”的定性。
渐渐的,竟然有了要“大论战”的苗头。
第一个坐不住的就是罗平县政法委书记廖亚军。
亚军书记收集了一大堆报纸,兴冲冲地让司机开车,直奔市里而去,两个小时后,就闯进了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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