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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点,则是“优免”问题。
在明初,这个词主要是指的对民间高龄老人及守寡节妇等特殊群体的体恤照顾,老朱在洪武元年下旨“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一子待养,免杂泛差役”;洪武二年下旨“凡民间年八十之上,止有一子,若系有田产,应当差役者,许令雇人代替出官;无田产者,许存侍丁,与免杂役”;洪武三年下旨“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至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间,除免本家差役”。
这些对特殊群体的体恤照顾,充分体现了老朱的人性化,问题不出在特殊群体上,而是出在官员上,优免政策里还有“官员亡故者,免其家服役三年;随朝官员,除本户合纳税粮外,其余一应杂泛差役尽免”,其实老朱规定的已经很死了,对官员的优免是极有限度的,仅限于本户应出的杂泛差役,并未竭免其正项钱粮老朱在世的时候,甚至对于公侯勋贵之家,也不容许其纵容家内佃户、仆役等不服份内的差役。
那么这样看起来,不就是差役的问题吗?现在摊役入亩,应该不存在优免政策出问题了啊!
可实际上,优免制度随着岁月的流逝、纲纪的松弛,已经开始变味了,不仅在徭役上官员享有这些优待,在赋税上也有,很多回籍居乡的官员自封为缙绅,不交赋税,不应徭役,已经成为了社会风气,甚至士子一旦取得功名,也俨然以新贵自居,要享受到实际上的特惠优免。
这就导致了缙绅和士子,他们分头蚕食着大明的钱粮,尽可能攫取和扩大优免特权,而推卸应该履行的缴纳钱粮的义务。
优免问题,也就是缙绅和士子少交税乃至不交税的问题,现在通过税卒卫的下乡调查,已经充分地暴漏了出来,姜星火必须要防患于未然。
实际上,如果优免问题不管的话,姜星火没有插手这个世界的历史线的话,那么都不需要到二百年后的明末,只需要一百年后的明朝中叶,整个江南的赋税就因为优免基本烂一半了。
由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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