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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二章 立法(5 / 11)

其他“私盐”可以选择了,而广东也一样,原本便宜的盐价,会随着产销区统一,提高到与广西同步的标准。

按照大明盐务系统里的猫腻和朝廷中枢对两广的鞭长莫及,统一两广盐产销区的操作,看起来能提高盐税,最后操作下来,实际上的结果,大概率是粤商赚的盆满钵满,而百姓的食盐成本极大上升,最后朝廷还不见得收上来多少盐税。

拿对伱们有利的东西,来给我卖好?

也不晓得是黄福和陈洽没察觉出来,还是自身也出了问题,眼下姜星火是无从考证了。

“国师考虑周全,下官佩服。”

金幼孜恭敬的拱了拱手,说道。

“烦请金少卿把这件事与黄尚书和陈侍郎说清楚,两广盐产销区统一,只是朝廷为了安南战事的临时举措,不可成为定例,盐法改革时对此亦不可考虑至于湘南和闽南的淮粤之争,到时我自有处置。”姜星火沉吟片刻,措辞严谨地说道。

随后姜星火又问道。

“盐法的事情说完了,海禁方面变革《大明律》的条例,审法寺这边,有什么疑虑吗?”

海禁这个事情,具体政策成因,之前姜星火在【奉天殿廷辩】的时候,是分析过的。

但海禁嘛,不仅仅是老朱那一句“寸板不许下海”这么简单。

老朱在法律层面上,明文规定的是“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

可老朱如今毕竟在钟山里面埋着呢,不管姜星火和金幼孜怎么修改《大明律》体系,他都没法揭棺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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