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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 蛀虫(6 / 13)

上每个月消费满多少钱以上可以打折,但实际上你就是天天坐,最后也只是勉强过线一点而已,打折后赚到的部分,还不够受累的。

而按照盐法规定,开中的商人是在纳粮后才能到盐务衙门的仓库支取食盐,是不能跟灶户有什么联系的,灶户手里的盐上缴后,也是从官府的米仓里领取作为工本费的米,也就是「令两淮运司于各场便利处,置立仓囤,每年以扬州、苏州、嘉兴三府所属附近州县,及淮安仓并兑军余米内量发收贮」。

「但是余盐工本米改为工本钞后,由于钞法日渐崩坏,宝钞实际币值是在下降的,灶户本来仅凭正盐收益就无法养家糊口,所以只能日夜煮盐,以增加盐产量的方式来维持生活......但由于朝廷赤字严重,盐务衙门管理混乱,越来越多的余盐,出现了无力包收的情况,面对灶户的抗议和商人们的请求,盐务衙门开始默认,商人可以绕过盐务衙门,直接从灶户手中收取余盐,以缓解余盐过多而盐务衙门无力照单全收的窘境。」

「而且......」

说到这里,陈瑛这么猖狂的人,都不太敢说了,但皇帝盯着他,他也不能不继续说下去。

「根据御史的实际调查,驱使灶户和商人直接接触最重要的原因还不是工本钞的改变,而是丁盐制。」

正如一开始是用米来收灶户的余盐一样,一开始对于正盐这种赋税性质的,也跟现在的制

度不一样,用的是户盐制,也就是征税时以户为基本单位来收正盐。

但这种制度显然是有问题的,那就是有的灶户家里丁口多,劳动力多,完成正盐任务很简单,完成以后,还有余力多煮盐,煮出来的余盐,就都是自家财富。

「两淮盐场煎办盐课,其役不均,灶户有一丁而办盐三十引者,有七八丁亦办三十引者。」

当时巡盐御史发现了这一问题,于是给朱元璋上书如是说道。

鉴于户盐制这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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