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速阁>历史军事>开局诛十族,朱棣求我当国师> 第三百八十四章 穷理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百八十四章 穷理(11 / 13)

矣”,典故出自《中庸》。

原文是,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揜,如此夫。

当然了,按照理学大师们一贯缝合怪的风格,借用的典故,只是借个皮,孔希路的意思是说,人穷理,依靠的是各种感官所提供的的反馈,只要知道“体物”,那么天下的道理就都能明白了。

换个说法,孔希路是在用另一个例子,来印证他刚才给颜回打补丁的“反身而诚”,或者说“反身穷理”。

孔希路很快祭出了他的杀招:“《二程集》有言,问: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答曰:不拘。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万事万物皆可反身穷理,你所谓的‘先穷理,再尽性,后知天命’,岂不是荒谬至极?”

按照朱熹从二程那里获得的理解,也就是朱熹写信的原话就是“然反身而诚,乃物格知至以后之事,言其穷理之至,无所不尽。故凡天下之理,反求诸身,皆有以见其如目视、耳听、手持、足行之事,毕具于此”。

也就是说,“反身而诚”是格物致知之后之事,因为这个时候穷理已经无所不尽,或者还是从《中庸》的根子上来挖,明善是格物致知之事,而诚身则为诚意正心之功。

姜星火并未说话。

他只是觉得,孔希路千不该万不该,都不该习惯性地继续借题发挥。

如果他重新回到《知命论》,或者捡起刚才的《志气说》,姜星火恐怕今日都会无功而返,因为理学经过了数百年的发展,别说致命漏洞,就是能抓到的普通漏洞都不算特别多了。

只要在既有的轨道上继续辩经下去,孔希路能得到最差的结果也是平手。

可你偏偏要扯什么“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