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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士绅一体纳粮(2 / 9)

少贯以上的,以贪赃枉法罪论处,还要追赃其拖欠和根据拖欠时间产生的息率,都要照纳不误。”

听了这第一点措施,夏原吉不由地打了个哆嗦。

这也太狠了。

事实上,这便是大明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

包揽钱粮是吧?直接革功名!

而且列到朝廷的黑名单里,你的直系子孙后代以后也不用参加科举了。

夏原吉还没回过神来,姜星火便继续说道。

“第二点,严禁官绅勾连诉讼。”

封建社会,是人治社会,不是法治社会。

县太爷都是流官,判案子当然要考虑到当地的实际势力情况。

不然得罪本地士绅太过分,很容易就会被架空成政令不出衙门的傀儡县太爷,还可能被本地的士绅,联合在朝中的势力告黑状。

封建社会里,同窗、同乡、同门.地方士绅豪族,谁家摸不到一个沾亲带故的御史呢?

而想要顺顺利利地干完自己县太爷的这几年,再给自己谋一点微不足道的福利。

自然而然地,权力寻租就开始了。

县太爷什么权力最容易寻租而且犯错误的概率最低?

判案子呗。

这种东西,判的结果完全取决于县太爷的心情和是否收钱。

那么,很简单一条利益输送链就产生了。

因为宅基地建房子,中间有两尺过道产生纠纷,甲和乙到衙门告状,两人都是平民。

甲想要县太爷把过道判给自己,但是甲又不认识县太爷,怎么办?

找当地有名望的士绅丁,丁帮你联系县太爷,并从中收取一点微不足道的好处。

这样一来。

甲——丁——县太爷,利益输送链条成型。

县太爷把过道判给甲,权力寻租完成。

同样是来告状的平民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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