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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规矩?野心的开始(3 / 4)

便宛如炸药,被点燃了引线。

曹光用分身将金丹挖出来,心惊胆跳,没有片刻迟疑,立刻激发了大挪移符。

结果,还好巧不巧,炸了元婴一个灰头土脸。

于靖邪司而言,宋天星可能是一个好巡检。

于普通修士而言,在双峰岛爆发诡异后,他第一个赶到,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或者完成任务后有多大奖励,他都算的上是一个好靖邪司成员。

但对曹光来说,他不管好坏,都是仇人。

无论前世还是修仙界,只要有团伙的地方,当你与团伙中的某人发生冲突,团伙中的另一人前来制裁你。

这都是件非常恶心人的事。

因为在大家眼中,那人只是奉命行事,本身并无过错。

至于犯错的那人,你可以打死,但不应该去打奉命行事的那人。

所以,个人在与成为团伙一份子的人、发生冲突时,不管实力是否高于对方,都经常会吃亏。

你输了,对方将你吃干抹净,你赢了,对方还有团伙撑腰。

你抓住了那人小辫子,那人说是听从团伙指令,你违背了团伙的规矩,所以他没错。

这就造成了博弈过程中,你的损失你真金白银的自己承担,而他若有损失,不过牺牲一些团体名声罢了。

从始至终,赢也憋屈、输更憋屈。

就像此刻的曹光。

宋天星在追捕他时,告诉过他,白冰即便有错,也只能由靖邪司内部惩处,外人动手,便是对靖邪司的挑衅。

但曹光想问,凭什么?

你们靖邪司的规矩,凭什么要管到老子头上?

就因为你们靖邪司强大,所以能给我制定规矩?

但老子的规矩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所以,当我比宋天星强大时,我的规矩,就盖过了靖邪司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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