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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为理想而奋斗(1 / 8)

赵骏对灾民们的承诺,如瘟疫一般发散了出去,也让荆湖南路转运使王遥苦不堪言。

因为两税法制度下,他今年要筹集足够的粮食送到真州去。

田税在夏季的五月初一日以及秋季九月初一日收,纳毕时间一个是两个半月,一个是三个半月。

这也就意味着湖南的田税是在七月底差不多收完,只是碍于突如其来的暴雨,才刚刚出发到岳州就被洪水阻隔,现在还在岳州转运仓库里。

赵骏大手一挥,立即让人去岳州把粮食重新运回来,用来救济灾民。

那他今年的政绩就算是完蛋了,以后升迁无望啊。

但显然胳膊拗不过大腿,他也无能为力。

不过王遥没多久就想通了。

如今政制院掌权,知院又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政绩这种东西,还不是知院一句话的事情?

把今年的夏粮收齐了交到朝廷是政绩,可突然暴雨来了,洪水涨了,把粮食救济灾民,那不也是另外一种程度上的政绩吗?

只要灾民一个不饿死,只要来年土地还能丰收,那么功劳簿上,知院大人总归是要给他记上一笔。

所以在短暂地纠结之后,王遥也是迅速改变了立场,坚定支持赵骏的决定。

赵骏这边挪用赋税则毫无负担。

因为宋朝的赋税以两税、商税、盐酒课、茶税、免役钱等为主,其中两税虽然占了一定比例,但比重已经越来越低。

从赵匡胤赵光义时代占比百分之七十,到赵祯赵顼时代,占比已经下降到百分之三十。

像荆湖南路在赵祯时期一次夏税运粮大概只有六十万石左右,按照汴梁常年维持在二到四百文一石的稻米、麦子价格,取平均值三百文,约值二十三万贯。

一年下来,荆湖南路要交的农业税不到五十万贯。

仁宗朝北宋有十八个路,除了淮南东路、淮南西路、江南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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