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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与贼共舞(1 / 4)

老张感觉自己就是个棒槌。

被人卖了,还得帮人数钱的那种棒槌。

工程是他的,工程款也是他的,什么福利政策全是他的,甚至朝廷的压力也是他来顶,结果到了最后他倒是个唱黑脸的,好处全叫王五那小子得了去。

你说气不气人!

王五想干什么?

不就是想趁满城搬迁这事邀买荆州人心么!

有了人心这小子想干嘛?

用屁股想也知道。

要不是自个年纪大了,退休金有了着落,老张定以死抗争。

其实仔细想想,“与贼共舞”也挺好,真要死心眼给大清卖命,临了多半落個洪承畴的下场。

提起洪承畴,老张更委屈了。

人洪承畴好歹还得了个三等阿达哈哈番爵位,他呢?

同样给大清卖了二十年命,如今除了太子少保、兵部尚书的虚衔,连个传给儿孙的爵位也没有呢。

最气人的是,王五个狗乐的都有个能传四世的三等阿达哈哈番爵位呢!

这叫什么事?

难怪最近老有人说什么早投降不如晚投降,晚投降不如不投降。

细品之下,真心叫人满肚子不是滋味。

所以,是朝廷对不住他张长庚,不是他张长庚对不住朝廷,眼面前虽说他张长庚有“纵贼”与虎谋皮之势,但归根结底这不都满洲人自个惹出来的么。

要不是穆里玛瞎指挥,能冒出狗乐的来胡搅蛮缠?

你穆里玛当朝辅臣亲弟弟都不要脸跟贼议和,私下出卖大清利益,那他一个假泰君那么认真做什么?

这么一想,老张心气就平缓了许多。

上轿之后命打起总督卤薄大张声势奔荆州而去。

坐了一会,屁股不得劲,想想是不是遗忘了什么。

半响,光秃秃的脑门一拍。

没看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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