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红笑呵呵道:“是药酒,祛风湿的,说是每天晚上用来泡脚,可以祛寒活血。”
“崔姨倒是用心了。”沈明珠下意识夸了句。
余大姐的丈夫以前是种藕的,每年冬天都要下塘挖藕,以至于两口子都有很严重的风湿,一到刮风下雨或者换季的时候,就发作得利害。
崔连英送的药酒虽不见得多贵重,却很实用。
三人在厨房里边忙活边聊崔连英。
没一会,裴克把崔连英领到厨房来跟她打招呼。
打完招呼,崔连英挽起袖子就要帮忙,被裴文萍好说歹说给劝了出去。
“太太,还是个勤快人呢,以后裴小叔有福了。”
见沈明珠扭着头盯着崔连英的背影打量,余大姐小声打趣道。
沈明珠笑笑。
她倒不在意崔连英勤快不勤快,而是跟上回见面相比,崔连英变化挺大的。
头发烫了卷,耳边和脖子上都戴了首饰,身上穿着黄黑两色的印花连身裙,配着黑色的浅口皮鞋。
崔连英人瘦,穿旗袍倒别有一股柔弱的韵味。
可能是开始注重保养,又是恋爱的滋润,气色比上次好了很多,脸颊也丰腴了些,又浅浅的化了点淡妆。
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十岁不至。
沈明珠忽然就觉得,她之前以貌取人的想法有些狭隘了。
等到端菜出去,崔连英上前要帮忙时,沈明珠便笑着夸起了对方的装扮。
“崔姨,一段时间不见,变漂亮了。”
崔连英被她夸得面红耳赤,紧张的摆弄了下裙摆,“是我女儿给我弄的,我都不会这些。”
难怪气质都不一样了。
沈明珠笑着道:“这样很好看,以后都这样穿,女人就是应该穿得漂漂亮亮的。是吧,小叔?”
裴克笑呵呵的直点头,他也觉得崔连英这样挺好看的,他挺喜欢。
崔连英脸更红了,手脚都不知住哪儿放。
看出对方的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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