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身高八尺,身材健壮。那点不致命的枪伤算不得什么。在王三五家养了三天就好了。
古利人的思维很奇特。
王家人伤了他,是他的仇人。
王家人救了他,是他的恩人。
在古利人眼里,恩是大于仇的。
这日清晨,王三五来西屋给“与狼共舞”送野鸡汤。西屋里却是空无一人!
“与狼共舞”走了。
王大狗问:“爹,咱们还去军营找朱官爷搬兵嘛?”
王三五道:“用不着了吧。咱们救了他命,他总不能再带人来打咱们。”
十几天之后,“与狼共舞”又来了,还带了几十号人。
这回,他们没带弓箭和木矛,带来的是各种野畜的肉,河里的活鱼等等。
他这趟是来感谢王家人的。
王家人热情招待。一来二去,双方就混熟了。
“与狼共舞”还送给王三五一串狼牙项链。古利人只将狼牙项链送给自己的盟友。
“与狼共舞”这是将王三五一家人当成了自己的盟友。
时光如水,转眼到了玉米收获的季节。
与狼共舞带了一批土人,帮着王家收玉米。
玉米原产于美洲,新洲土人没见过。王三五教他们如何掰棒子。晚上的时候,挑了些新鲜的玉米烤了给土人们吃。
土人们吃到美味的棒子,激动的围着火堆又唱又跳。
大明国投集团,在新洲设立了新洲公司。新洲公司下面有几百个物资交易点。
王家的一百亩玉米地,打了三万斤玉米。(参考明末清初玉米产量,亩产340——370斤)
王家人将其中八千斤储存了起来,留作明年的口粮。另外两万两千斤,卖给了新洲公司的物资交易点。换了几十块银圆和一大堆生活物资。
物资当中有三匹布,三十斤盐,是送给土人的礼物。
刘王氏花了半个月,把三匹布做成了十五套布衣。连同三十斤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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