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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偶遇潘季驯(1 / 4)

朱载圳在朱桥乡感受到了彻骨的寒意。

底层的乡约、里长压榨百姓这是他早有意料的。

然而,百姓却似乎已经习惯、麻木了这种压榨!每个人都面无表情的将辛苦种出的粮食交给那些大小蠹虫。

百姓在沉默。

沉默是在积蓄不满与愤怒。

这就是正史中李自成一个无才无德的小小驿卒登高一呼,天下百姓群起响应的原因。

从底下的里长、乡约,一直到内阁那几个货,形成了体系级的贪墨系统。

这个系统就像是一个庞大的巨人,站在历史的擂台上。他朱载圳暂时还没有能力将其击倒。

翌日,朱载圳参与了一场县衙判案。

案子很简单。一个当地的胖豪绅状告一个穷百姓欠债不还,要求县令将穷百姓名下的三亩土地判给他。

胖豪绅拿出了一本账簿。账簿上记载着四年前闹灾荒时,豪绅借给了穷百姓一石粮。

四年间利滚利,如今的欠债总额已经超过了三亩土地的价值。

钱县令想到没想,一拍惊堂木:“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着将王有驴名下三亩土地,转于苏大发名下。立即订立交割文书。”

北直隶土地虽不及江南的肥田值钱,一亩市场价也在七两左右。

胖豪绅只不过拿出了一石粮,折合八钱银子,就兼并了穷百姓价值二十一两的土地!

这是一个死结,如果荒年时,穷百姓不借那一石粮,恐怕会饿死。

借了,利滚利又能滚得穷百姓资不抵债。

朱载圳注意到了土地兼并的关键所在——那就是利率。

后世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不高于百分之十五点四。超出利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大明的《大诰》(判例法)、《大明律》(成文法)则只遵从一个原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于利率没有做出限制。

朱载圳心道:看来要阻止土地兼并,重要的一条就是规定借贷利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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