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次辅,还是厉害。”朱翊钧肯定了王崇古作为刑部尚书的功底,是真的厉害,一下子就揪住了问题的核心,并且最快的时间,提供给皇帝一个可靠的解决办法。
事实婚姻,在大明,是司法实践。
大明绝大多数的百姓,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到衙门里告一次状,对于他们而言,法律意识是极为淡薄的,去找衙门领婚书,对于大多数的百姓而言,是个非常陌生的事儿。
而且大明许多地方存在着童养媳的现象,很多时候,孩子年龄根本达不到十六岁成婚的下限,其实夫妻双方就已经生活在一起好多年了。
大明婚书,上面要写清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双方父母都要签字画押,而且还要贴红贴,上面是生辰八字,而且还要写明接亲的良辰吉日、收受六聘等物,丈夫要签字留下脚印,有的富贵人家更是会把婚书雕刻,用铜板敲打成形,永远保存。
这很麻烦,不是一般人家能折腾的起,所以大明地方官在处理类似的案件,就是以事实为判断标准,而不是以婚书。
在这个案子中,王崇古立刻马上就抓住了案件的核心问题,谁是奸夫。
朱翊钧眉头紧蹙的说道:“但是,按照律法而言,刘氏和唐志翰确实和离了他,唐志翰在万历六年接任李瑞奇成为了月港远洋商行的商总,是正九品的官身,在获得官身时,按制录入妻室为夫人,在去年年初,二人和离,从大明律法上看,刘氏和唐志翰不是夫妻。”
王崇古立刻说道:“陛下,欺诈事实存在,和离不应认定有效,刘氏为了谋夺唐志翰家财,以减税为饵,利用信任,诈取财物事实成立,哪怕是不考虑唐志翰的手下,和离也应当视为无效,所以,先稽税,再办案。”
“欺诈事实,这个很关键,好,按王次辅的意见办吧。”朱翊钧点头说道:“王次辅不愧是经邦济国之大臣,朕心甚慰,王爱卿,王谦那个小儿子,今年多大了?是不是该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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