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速阁>武侠修真>诸位,皆随我出剑!> 第三百三十四章 无敌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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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无敌的代名词(2 / 5)

楼红袖飘摇,若早知韶光易逝,那会儿便应当珍惜才是啊!

得意,便该饮酒尽欢。

于是乎,白虎皮老者第三剑就此激荡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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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不论是嬴秋还是嬴春,皆是生而无敌的习剑巨材。

剑术通天,岂能无用武之地?

挥金如土,最终也会还复而来。

嬴春第四剑杀意更盛,威震上空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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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大宴之时,酒水牛羊肉管够,自当痛痛快快饮上三百杯!

第五剑出,天幕以下便唯有剑光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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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第六剑过后,白栾的阴阳法袍彻底碎得不堪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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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凌凤歌的绝妙歌喉,引得学院学子们如痴如醉。

歌声里,空中。

那袭白虎皮第七剑已然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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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第八剑出,白栾接连后退,其作战之劣势,已然明显得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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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嬴秋嗜酒如命,曾日日买醉,酩酊街头。

而这一世自封“武林守林人”,作为剑道圣人的嬴春,同样也爱酒。

第九剑,直接使得白栾脖子上那串血色珠子完全崩碎,颗颗炸裂开来。

没了那些本命珠串,白姓剑修便再也不能与自家道场,即那座神龙洲“剑岛”勾通灵气。

气机有了显着的枯竭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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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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