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我拿了一份外卖,所以我就是小偷?”
她捂着眼睛,哭了起来。
钟苓子双手抱胸,有些不耐烦地别过脸。
“我是挺缺钱的,但还不至于做这么下作的事。”
她微微扬起下巴,神情骄傲。
钟苓子家庭条件貌似不太好,平时非常节俭,要不也不会去做酒吧的驻唱歌手。
这一点她们都是知道的。
她带来的唯一算贵重的东西,就只有那把吉他。
“算了吧,闹太大也不好,毕竟要相处四年。但是我不想这件事,以后再发生。”
林娜拿着手机,看了看胡静,又看了看钟苓子,心里有些不舒服。
“也是,都在一個宿舍里,还要相处很久。如果觉得不满意,大二就申请调换宿舍吧。”
寝室长说着,有些心累。
钟苓子没有说话,一个人出了宿舍。
以往她还会跟着这三个女孩子一起出去吃早餐,还会给她们带东西。
现在,她不打算和任何人接触了。
林辉一夜未归,第二天一回宿舍就钻进浴室洗澡,外套上有一种劣质香水的味道,脖子上还残留着口红印。
唐福林和欧阳瑞去了食堂找兼职,最后决定在一家炸鸡店送外卖。
公孙瑾同往常一样,在食堂的档口煮面。
钟苓子漫无目的地走着,耷拉着眼皮,百无聊赖。
她今天的装束依然是皮夹克外套和黑色短袖,脖子上戴着黑色的项圈。
牛仔短裤下,一双腿修长白皙,高帮的黑色胶鞋显得她更加高挑。
短发遮住了耳朵,偶尔走动时会露出小巧的耳钉。
如果那个手机是胡静拿的,那她就是在装可怜。
如果是林娜故意放进去的,那就是她对自己有什么不满。
如果是寝室长呢?她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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