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年代,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即使作为知名作家的凌平英也是一样。
她觉得她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抨击顾思晴,不过是表达下自己对某件事的看法,怎么都不可能上升到违法的高度。
上一次她和顾思晴在报纸上打口水仗不就是这样?也没见顾思晴起诉她啊!
她不知道的是,上次顾思晴没有起诉她,是因为他们两个的口水仗,并没有对顾思晴造成伤害,反而让她从中获利。
在那种情况下,顾思晴要是再起诉的话,就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看着报纸上顾思晴写的文章,凌平英气的脸都白了。她长这么大,还第一次被人告到法院,想想都觉得丢人。
气怒之下,她拿起笔就想再写一篇文章还击,这时她的一个不错的朋友戚信厚来了。见到她就说:“你怎么又跟顾思晴对上了?”
凌平英沉默着没有回他的话,即使是好朋友,她没办法把她想借着跟顾思晴的口水仗提高热度,进而宣传新书的事情说出来。毕竟不是多光彩的事情。
“再说,就顾思晴读者这件事,我觉得顾思晴做的对。”戚信厚又道:“我们都是作家,要是那些读者都有样学样的来找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戚信厚的想法,几乎是所有作者的想法。今天这件事发生在顾思晴身上,明天就有可能发生在他们身上。
“但是顾思晴做事情太没有顾忌,我不就是写了一篇文章吗?至于起诉我吗?”凌平英觉得顾思晴太小心眼儿,太小题大做。
戚信厚觉得,凌平英虽然有文学才气,但在其它方面脑子确实不是很灵光,抓不住重点。你现在抱怨有什么用?你抱怨了顾思晴就能撤诉?
“不说这个了,”戚信厚道:“来之前我找了个律师问了下,律师说你这种情况,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败诉了会怎么样?”凌平英问。
戚信厚叹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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