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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得意(1 / 4)

唐清安听到刘承敏的疑问,笑了。

一亩几十石的产量,放在明朝或者这个时空,的确是天方夜谭无人相信。

历史上陈振龙带回了番薯,多番求见福建知府,用尽了关系仍然被扫之门外。

番薯耐旱易活,生熟皆可食,六益八利,功同五谷,哪怕到后世现代化之前,一直都是农民的主食。

特别是在干旱的年景,更成为农民的救命之物。

这等利器,西班牙人当然不会短视,所以看管的非常严格,在吕宋几十年都没有流传出去。

番薯在美洲种植了几千年,经过无数代的培育,已经非常完美,又被西班牙人在吕宋种植了几十年,已经非常成熟。

直到大明朝万历后期,商人陈振龙冒死,把薯藤绞入船上的吸水绳中,才成功带回了国内。

番薯最厉害的,是不与主粮争地。

不过这么多好处,可惜陈振龙人微言轻,介绍的番薯产量又太过离奇无人相信,只能在自家院里种植。

又因为只带回几株薯藤。等种植开来,还没传出福建,大明已经亡国,最后便宜了清朝。

至于玉米。

穿越前,玉米之乡在哪里?不就是辽东吗,纬度上正是种植玉米的黄金带。

这就是时代信息带来的优势,这就是他的势。

几封书信。

一封寄给了弟弟们报平安,一封寄给了薛家的公子,一封寄给了薛家的二老爷,一封寄给了冷子兴。

薛蟠在金陵呼朋唤友,早就忘记了唐清安,下人告诉他,唐清安托人送了他书信,正和朋友约了出去玩,很快抛之脑后。

二老爷薛岩收到唐清安的书信,信里言辞毕恭毕敬,感谢薛家多年的恩情,告知已经成为东海堡实授的世袭百户。

看到信中唐清安说,在宁国府贾珍老爷很看重他,自己的百户之职,还是出于王家王老爷之手。

伙计们得知唐清安竟然成为了百户,在他们眼里已经是不小的军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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