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速阁>都市言情>黑雾之王> 第三十章 高山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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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高山平原(1 / 4)

郑晴走后,李长昼骑着小电驴去买了点吃的,烧烤、韭菜炒螺狮、麻辣龙虾、一份臭豆腐、两份狼牙土豆。

几个小菜在杨清岚平时吃饭的樱桃木桌上一一摆开。

饮料不用买,直接在书店里拿。

“练得怎么样?”杨清岚眼睛扫过李长昼脖子上的刀痕。

“现在遇见人,”李长昼拿了一根烤羊排,“第一时间不会想着冲上去或者往后跑,知道左右闪避了。”

“这是什么意思?”她问。

“天下是我的了。”李长昼吃着羊肉,吹着牛。

李浅夏认真地享受美食,左手螺蛳,右手牙签。

她先‘嘶嘶’地吸净螺蛳的汤汁,砸了两下嘴,然后用牙签轻轻一挑,勾出螺蛳肉,‘姆啊姆啊’的品尝起来。

吃螺蛳肉的同时,她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是吃烤五花肉呢,还是吃狼牙土豆,或者臭豆腐。

还没想好,那么点点的螺蛳肉吃完了,手不等脑袋使唤,直接拿起一只亮红色麻辣龙虾。

“嘶——”的一声长音,把裹在龙虾上的汤汁吸干净,然后掰断龙虾,对着脑袋嘬了一口。

又拿起一次性筷子,捅进龙虾下半身的屁股,完整的龙虾肉就被捅出来了。

她手捏着龙虾肉,在汤汁里一裹(手指头也沾了光),放在李长昼碗里。

“跑腿辛苦了。”她说。

“算你有点孝心。”李长昼把剥好的龙虾肉丢进嘴里。

这时候李浅夏是不和他吵架的,她噘着手指头,眼睛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杨清岚看她吃得香,也戴上手套,拿了一只麻辣龙虾。

李长昼拿了枚螺蛳,用牙签挑着吃。

“你干嘛?”李浅夏难以理解地看着他。

“什么我干嘛?”李长昼莫名其妙。

“因为清岚在这里,就用这种秀气的吃法,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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