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速阁>历史军事>新顺1730> 第一一八章 死与复仇(十八)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一八章 死与复仇(十八)(2 / 5)

是民族性?

是自由的贸易?

这些此时在伦敦叫声最烈的东西,只是解释现状的一种回答。

而实际上,脉络是很清晰的。

1647年,八十年战争结束,西班牙解除对荷兰的贸易禁运。

荷兰处在莱茵河入海口,北连波罗的海、南接法国、沿着莱茵河向内是莱茵河流域的运河水路。

什么地理位置,能敌得过大河入海口这样的地理优势?

1651年,独栽者克伦威尔发现搞这种自由贸易,英国扛不住了,于是出台了《航海条例》。

1654年,疯狂造舰的护国公,暴打荷兰,自由贸易争不过,那就武力解决,荷兰战败。

1666年,出台《埋葬法案》。死了之后,必须用呢绒布包裹埋葬,任何不用羊毛呢绒布包裹埋葬的,罚款15两白银,且此呢绒必须由本国生产。此法案一直持续到1814年,成为1666年到1814年研究英国家族、家谱的重要一环,因为所有人死后都必须在治安官那登记,后世伪造家谱,拿着当初的登记簿一看,连个羊毛呢绒的“寿衣”都穿不起,登记为“naked”,显然那就不是绅士。

有一说一,大顺这边之前历朝历代的封建王朝,确实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但也没离谱到死了之后买棺材板也得硬性规定必须买哪里哪里的。

除了理想化的《管子》里面有这种思维和明确办法外,其余的很少见,而且也确实很少实践。

1699年,出台《爱尔兰羊毛法》,爱尔兰禁止出口呢绒、所有呢绒制品由英格兰提供,招致了爱尔兰特色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爱尔兰人拒绝穿呢绒,选择穿亚麻布。

1701年,东方棉布被东印度公司向英国倾销,各地的纺织业者、羊毛商人、圈地养羊的圈地贵族,都很不满,爆发了反抗运动和烧毁东方棉布运动,第一次棉布禁止令出台。

1721年,第二次出台。

1725年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