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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二章 南洋大开发(十一)(5 / 6)

些百姓去南洋找活路,还不用县衙出钱,当然是好事。

但好事之后,节度使下书给府尹、府尹下书给他,示意“佃、主之债不可阻碍下南洋之事”。

不管是节度使,还是府尹,都没明说这些债一笔勾销。

就给了一句“不可阻碍”这么四个字,看上去是要个县发挥,但各县能怎么发挥?还不就是赖账?

一头是国公、都督、节度使、府尹;一头是本地士绅。

选哪边,这也不需要选。

无非官大一级压死人,没头没尾的只说什么不可阻碍,却又不明说怎么办,这在官场内也属正常,县令早已习惯。

唯独真正担心的,还是今年的债免除了,明年士绅不放贷了,怕是要出大事哦。好在能指望的,也就是国公的信誉,真能把这青苗贷办起来。

否则,怕是自己这乌纱帽就要不保。

不出事,怎么都好。你好我好大家好。

出了事,府尹说我就说让你们不可阻碍、自行解决,可没说让你们弄得士绅不肯借贷啊;府尹说完,节度使也能这么说。

一头是赌刘钰守诺,要担责任;一头是成千上万的百姓,苦的久了。

能做到承担这个看起来风险不高的责任,已经算是官场里数得上来的好官了。

人贩子在那处置灾民和百姓,县令则要应对县里和这些人有债务关系和租佃关系的士绅。

有关系的都请过来,阜宁县县令只劝道:“这些事,只当是你们助捐了。”

几个士绅看了看供灾民躲雨的简单窝棚,心道这些人在这里避雨的窝棚,我们还出了些钱呢,这怎么还助捐两次?

再说了,助捐,朝廷还给表彰呢。这回钱明显是要不回来了,说什么日后若有命活着必定还钱,那还还个鬼啊?

官家却不知,有些事能做一次,却做不得第二次。今次做了,日后管叫官家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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