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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二章 一战前夜、命运的交汇(二)(2 / 6)

人的地方,才是值得在乎的地方。

而大顺,恰恰反过来。

大顺这群耕战出身的良家子,甚至于皇帝和大臣,喜欢的土地,既不想要人口、也不太在乎奇怪的贸易品。

相反,土地、四季分明、蚊虫稀少、能够耕种、没有已经在那种地的人,这才是大顺眼里的“天赐之地”。

比如西域的伊犁河谷,四季分明,可以耕种,即便那里只有陆路可通移民成本高昂、即便那里蚊虫多到能咬死人,可依旧是官方认可的好地方。如果没有复杂的、乱七八糟的各种族群在那,你来我往你打我打的,那就更好了。

南洋,并不是这些耕战出身的良家子军官们认为的“好地方”。

又热、蚊虫疾病也多、乱七八糟的族群也多、宗教也乱。

他们虽然上了船、虽然学会了用六分仪、学会了操帆,但骨子里,依旧还是耕战派的,天然喜欢那种适合种地的地方。

他们评价一块新发现的土地好还是坏的标准,当真是朴素到不能再朴素的简单。

能种麦子吗?能。好。

四季分明吗?夏天热冬天凉吗?分。特别好。

白山黑水之间土地虽沃,但太冷了,而且沼泽遍布、蚊虫满天,老虎吃人,相对那里此时看来,似乎还是差了一些。

他们越过太平洋往东去的阿美利加,虽也好,但终究太远,中途也没发现什么可以做跳板的地方,那就只能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了。

虽说他们拿着的文书上,说是去南半球找日后金星凌日测地日距离观测点的,可实际上一些核心军官明白这不过是寻找“缓解人地矛盾之地”、“锻炼水手海员和探险者”的锻炼之旅。

白令已经老了,下一次航行或许不会参加了。

但这几年的航行,这些当初只是军官生的年轻人学到了很多,成熟起来了、经验丰富了、见识到各种意外情况了,他们相信自己已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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