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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女娲之刃(1 / 4)

这帮中国女特种兵,比男的一点不逊色,甚至更狡猾,更凶残,更不是东西。(总结这一条的时候方小燕正拿92手枪顶着他的鼻子给他嘴里塞进去一颗大松球还封上了胶带。)

阿姆格从记事起就认为自己是个聪明人,许多年以来,他也算身经百战、几历生死,在他看来,每次化险为夷都是聪明帮了自己的忙。

比如十四岁那年,他和赌鬼父亲一起去偷邻村的羊,被人家当场抓住,十几个汉子拿着棍子就打。他那赌鬼父亲被人家打得筋断骨折,他却没什么大事,因为从一开始他就躺在地上装起羊角风来,四肢抽搐,口吐白沫,还尿了一裤子,谁还忍心打他?

再比如第一次进监狱时,那个狱霸带着一帮犯人要给他杀杀威风,他马上跪地求饶,可怜巴巴地讨好狱霸,饶了一顿打。之后,他与那狱霸形影不离,竭尽全力巴结,终于在一次风沙漫天的劳动时找到机会,拿起两头尖尖的洋镐向后一抡,那狱霸头顶上就开了个天窗。事后警察调查来调查去,所有的犯人都证明他和那狱霸好得恨不得穿一条裤子,平时一点矛盾没有,这只是劳动中的一次意外而已……

真正成为恐怖组织头目后,所有的组织头目都忙着招兵买马、扩大势力,唯独他阿姆格毫不吝啬地每年给t国那些达官贵人们上供,结果几次关键时刻都是那些人帮他化险为夷。

阿姆格是个崇尚智慧的人,尽管他干的全都是见不得人的恐怖勾当。这次,阿姆格同样认为,y国之所以看中了自己,让他来中国“一统江山”,也全都是因为看中了他阿姆格是个聪明人。他甚至毫无廉耻地想:就算是养狗,人们也愿意养一条聪明的狗,不是吗?

哒汗穆里大会是马修斯亲自为他安排的,但是阿姆格并没有被这个“荣耀”冲昏了头脑,尽管他恨透了中国人,恨透了那些让他屡次亡命而逃的解放军,但是他从来不否认中国人的聪明,这些年他吃这方面的亏吃多了。比如木罕那次,还有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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