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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血战森林怪狼(3 / 5)

郑,逃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救命啊~”

郑原听到李凯门呼救才发觉把他给撂下了,是他把李凯门给带来的,怎么说也得让他全须全尾儿地回去,他拿出猎枪,折返回去嘭嘭朝怪狼开枪。

怪狼把李凯门袄子的棉絮全给咬烂了,再晚一点肯定要破背掏心,它嘴角哈喇子流进李胖子脑门,牙缝里残存的动物腐肉和细菌一起发酵,味道熏得他恶心呕吐,黑蹄子抓着李凯门的肩膀,只差把脑袋给扭下来,它贪婪的目光正对郑原,好像在盘算怎么样在不受伤的情况下把猎物咬死!.

郑原知道自己气势上不能输,老爹以前曾经也在草原上遇见过狼,他告诉自己狼的智商仅次于大猩猩,如果让狼意识到猎人不会开枪,等待猎人的一定是见血封喉,他强打意念,目光凛冽盯着怪狼,毫不犹豫扣动扳机,子弹嘭一声打在怪狼身后的古树,吓得它呲牙咧嘴,就是不敢咬下去。

怪狼在弱肉强食的自然环境呆惯了,练了一身趋利避害的本事,哪怕这玩意儿头上长了脚也是狼,别看它牙口好速度快一幅心急吃肉的模样,但要认真起来它可不傻,刚才40冲锋枪比草原牧民的猎枪要猛多了,密集的炮火把他给打蒙了,它怕自己一旦低头撕咬,敌人就会马上开枪,两人一狼僵持原地,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他和狼僵持了五分钟,野狼终于松开爪子慢慢往后退,郑原顿时松了一口气,就在他略微放松时,眼角余光突然瞥见一道黑影急速闪过,他马上从野狼泛着青光的眼珠里读出狡诈得意,想再拿枪为时已晚,只见一头怪狼从树丛窜出,猛地咬向他脖子。

他眼疾手快,拿枪托死命架抵住野狼的嘴,和野狼扭打在一起,要是再晚一点,他就得被狼啃掉半拉脑袋,经此一事,狼之狡猾可见一斑!

泥地里的野狼瞅准机会旋即返回,冲李凯门张开血盆大口咬下去,他看怪狼咬住他外套,来了一招金蝉脱壳,把衣服褪下来立刻蒙住这野狼的头,抡起手边的石头,使出吃奶的力气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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