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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三章 鬼子六,你签不签!(1 / 4)

准确来说,索中堂他们仨不是贾六的人,而是他的客户。

一切还要从当初贾六心血来潮搞的那个工程项目说起。

这个工程叫“保龙”,也叫“保隆”。

项目标语——“我,乾隆,打钱!”

负责人是狗头军师梵伟。

初衷是为了解决鬼家大人日益干瘪的钱包,从而发起的类似地方债务项目。

后来通过包装之后成了一个可以投资的国债类复辟项目。

回报率惊人,年利两成。

就是只要你投资一百两,一年坐在家里啥事不干就有二十两回报。

按照合同约定,前着名拳臣富中堂摔阴沟的前几天,就是项目方兑付到期利息的日子。

但是按照这个项目背后实际操盘手鬼家大人的意思——凭本事借的钱,凭什么还呢?

这个说法是有律法依据的。

首先,这个项目本身是不合法的,因为皇帝本人并没有退位,因而复辟一说天生没有法理依据。

就是参加投资的客户们告到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都没用。

其次,这个项目是鬼家大人发起的。

鬼家大人是什么?

大清最大的内鬼。

那么鬼家大人是脑子坏了要给你们这帮老四鬼子的走狗兑付本息?

最后,参与投资的客户都被告知过投资是有风险的,就是包括项目方都不能确保投资稳赚不赔。

赚了当然好,赔了怎么办?

各归各家呗。

这一点合同底部写的清清楚楚,除最终解释权是归项目方外,不可抗力因素的第一条就是皇帝无法复辟。

事实上,负责京师地区销售的工作人员也是按照合同文本内容,如实向前来索要投资本金及利息的客户解释的。

总之,一句话,现在不能兑付。

这就导致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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