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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解释剧情(2 / 2)

需要强调一点,消费者和经营者,法律上就是不对等的,为什么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不是商家权益保护法呢?且不说讹人容易触犯敲诈勒索罪,消费者不可能每次都开箱,但是商家却可以安监控,将制作食物过程录制下来,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据,很多人会觉得商家很委屈,需要自证清白,但是食品药品很特殊,还有其他比如电脑这样的耐用品,消费者举证难,而且不合常理,相反,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来证明,就比消费者容易,所以需要举证责任倒置和转移。

最后…上面那些其实都是在扯淡,毕竟这是小说,大家喜欢看的肯定是对抗强者,爽歪歪的那种,所以我也在纠结是否这个剧情缩略一下,只是一直有书友想让我写一写这方面的问题……纠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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