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速阁>武侠修真>过河卒> 第三十四章 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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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口供(1 / 5)

便在这时,负责记录齐玄素开口说话了:“这话不对吧。”

叶秀望向齐玄素,问道:“有何不对?”

齐玄素将手中的毛笔放在砚台上,说道:“据我所知,今年正月的时候,西平府有一伙邪教妖人在九瓦岗举办所谓的‘杀鹰屠犬大会’,正是‘天廷’风伯一手操办,算上准备的时间,可见风伯早在去年就已经抵达了西平府。二月份的时候,风伯在西平府活动,组织人手,开设分坛。二月末三月初,风伯又出现在西京府,与无墟宫之人交手。三月、四月,我紫微堂副堂主雷真人亲自追杀风伯,捣毁‘天廷’在西平府设立的各处分坛,风伯仅以身免。直到将近五月末,风伯才出现在金陵府,绑架了白真人的女儿白晓瑾。”

叶秀的脸色变了。

齐玄素继续说道:“这些都是有记录可查,有证人可问,甚至我就是当事人之一。我想请教叶丐王,风伯最起码有半年不在金陵府,你们是怎么有生意往来的?难道你们的生意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还是说和你做生意的另有其人?”

叶秀又沉默了。

沐妗开口道:“叶丐王,我提醒你一句,我们还有搜魂的手段,搜魂之下,何求不得?只是搜魂之后,人也废了,轻则又痴又傻,重则如同槁木。虽然此术因为太过残忍而被限制,但叶丐王仍旧这般冥顽不灵、蓄意对抗,我们也不是不能破例一次。”

叶秀脸色变化不定。

其实沐妗不可能对叶秀用搜魂之术,纯粹是在吓人而已。

搜魂当然好用,不过局限性很大。除了只能使用一次且无法逆转的原因之外,还有一点,那就是搜魂得来的信息无法变成书面公文。

换而言之,如果是血亲复仇,不必讲究什么证据案卷,直接以搜魂之术找出仇人,然后手刃仇人,没什么问题。可如果是道门争斗,双方地位相当,背后势力相当,就必须讲规矩、证据,搜魂之术的作用便没有那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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