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好的物业,又仅仅是口头约定,说明还不具有法律约束,自己为什么不截胡呢?
“他们什么时候交易,或者签订买卖合约?”
“听说是明天上午,就要在律师楼签订买卖合约了!”
吴光耀心里计算着时间,明天上午签约,那就是自己还有半天加一夜的准备时间!
试试看,不努力怎么就能拥有,如此好的物业呢?
如果换做是别人,就只会自叹,自己是来迟三日的梁山伯,有点缘悭福薄就算了。
但是,吴光耀不一样,三十万港币就能在中环拥有一幢优质物业,自己不拼一拼,怎么舍得就如此放弃?
再说,这个地段的大厦,自己用上几年过后,等1955年把他给拆了,建一幢高楼作为自己旗下公司的总部,岂不是完美。
既然认定了目标,就要锲而不舍,吴光耀开始不停的思考解决方案!
如果有一个英籍的说客,充当中介商就好了!
想到此,吴光耀赶忙拨打了一个电话,长话短说,辞简意深。
“桑达士,你认识一位叫做史蒂夫的英籍商人吗?”
“吴,我当然认识,史蒂夫还和我们汇丰银行合作过呢!你找他吗?”
“那就太好了,我听说他有意把皇后大道的亚泰大厦出售给别人,目前还未签订合同。”
“你的意思,是让我去说服他,把这幢物业转售给你?”
“恩,他卖给别人30万港币,所以拜托你,38万港币的范围之内,你替我拿主意。你的佣金一分不会少,这你就别客气了。”
“行,我帮你试试!”
放下电话,吴光耀开始思索,成功的希望有多少?
显然,希望很大,毕竟没有签订合约,又有这么大牌的一位说客。
当天晚上8点,吴光耀就接到桑达士的电话,叫吴光耀明天到一个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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