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章(4 / 4)

段不凡哪,其他年轻职员都想是给社长打下手的,能代替社长画招牌的,似乎只有一个叫北川幸男的职员——公司的情况就是这样。

“因此画招牌的时候只要社长一个人就够了。案件发生那天,前一天刚刚接到加急活计,必须赶工在十二号之前。因此十一号到十二号的晚上,社长吹田一个人通宵在画招牌。要公司职员加班的话,人工费很高,再说大部分人也不会画,加班也没用。因此还不如自己连夜把招牌画出来,等职员上班了正好送去——反正取送看板之类的活儿,年轻职员也能做。但是去上班的职员们发现了社长的尸体——彻夜工作中为了休息一下,在工作间角落的沙发里小憩的吹田久朗已经死了。”

“发现者是谁?”

“是开卡车上班的四个职员。这个公司除了社长和刚才说的北川幸男以外,四个年轻职员都住在荻漥的单身公寓,开卡车一起上班。社长家的房子就在离公司徒步十分钟的地方。北川幸男也在离公司徒步十五分钟能够到达的地方租了个公寓。这两个人都是有妻室的。其他四个职员年轻,又是独身,住单身公寓就可以了。吹田久朗社长的哥哥夫妇两人在荻漥那边有公寓,其中四个房间就充当吹田公司的职员宿舍了。”

“这座公寓前有很大的空地,公司的卡车就停在那里——当然弟弟还得给哥哥交停车费。另一方面,四谷公司那边停车场很紧张,很难找到车位。不过公司虽然只租了一个不大的商业楼门面,整个一层都是吹田公司的,只要活计没多得摆得到处都是,找个角落停个小卡车还是没问题的。因此吹田社长让公司的四个职员每天开卡车上班。这样,有时候卡车停在工作间顶头,放不下的时候就停在路边上。开卡车上班的四个人发现的社长尸体,是上午九点四十五分的时候。鉴识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可以把死亡事件确定到八点至九点这个比较短的时间段里。”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