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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紫玉心语(2)(2 / 2)

,说他“追求虚荣,娶了个‘东施’为妻”。儿子还没三岁,他把我诉到法庭,理由是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和,要和我离婚,儿子由我抚养,他愿意给儿子每月若干抚养费。我认为,在他的心中,既然婚姻已死,还救它干什么,果断签字,就这样,没费一刀一弹,在默无声息中解决了有的人看得比天高比地厚比命重的婚姻。离婚后,他只给了儿子几个月的抚养费,就不知人在何方了。

以后的问题是,资助我读书的吴老板为我如此轻描淡写处理婚事很不服气,提出要如何如何帮我,我感激他的义肝侠胆,在和他的多次交往中,发现他真是个热心肠人,同时也感到他的婚姻生活也十分可怕:他的妻子比他大五岁,属于传统的“女大三,抱金砖”的那种,他的夫人真可称奇丑,五官确实没摆在位置上。可有一大特点,就是给他生了一群儿女,且个个还聪明能干,他的老大比我还大。

俗话说,“知恩不报如禽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原来读书和初参加工作时,我还没认真考虑过这问题。后来一想,如何报他,还他钱,加利息?他根本不会要!同时,我也拿不出来哇!

前两年,他七十多岁的夫人死去了。在料理其夫人的丧事时,我发觉他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在处理丧事的全过程,非常得体大度,特别是谈到生活在一起的漫漫六十年中,和丑妻没有红过脸吵过架,更没有拳脚相加,绝没有提出遗弃的事,那么精明强悍俊朗的男人,面对丑妻,真是难能可贵。我当时,突然产生一种冲动:此人可以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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