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土壕里,免得再传染别人。好心的长工没有将父亲抱出去扔掉,他将父亲藏在喂牲口的短麦草中了。等祖父出诊时,他用麦面糊糊给父亲喂。三天过后,父亲能大哭大叫了。长工一看,这孩子活过来了,就把他交给了罗家。
父亲终究没有长成一个伟岸的男子汉。1949年,祖父给十八岁的父亲完婚时,瘦小的父亲还没有母亲滋润,尽管母亲在那一年只有十六岁,可是,她的个头和父亲不相上下,脸圆嘟嘟的,尻蛋子很响亮,块头看起来比父亲还大。大概由于母亲的反衬吧,父亲身上的长袍马褂显得松松垮垮的,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夫妻对拜时,父亲腰一弯,由于头上的黑色礼帽有点大,掉在了地上,母亲撩起盖头布偷眼一看,弯下腰去,拾起来礼帽,落落大方地给了父亲。
酒席还没有散,有人就放出了话:罗炳升把“凉货”做下了,把醋煮下了——给儿子娶如此健壮而丰满的媳妇,不等于要儿子的命吗?祖父听到风言风语后,捋一捋山羊胡子,笑眯眯地说,不要闲鼓劲了,勺大碗有规则哩。按祖父的说法,鞋永远以脚为标准。
果然,从结婚的第一天起,父亲就处于招架的位置。他不光要招架母亲的身体,他还要招架女人的乖戾,招架女人的咄咄逼人和蛮不讲理。母亲的性格像十月的天,说变就变了。
我知道,我的母亲是从小就娇生惯养的。母亲的父亲是个生意人,在县城里开了一个铺子,经营日用杂货和布匹。母亲生在县城长在县城。刚会张口吃东西,母亲嘴里就去过冰糖和点心。三岁半时,就认识纸币和银元了,对于银元和纸币上的头像,她闭上眼睛用手一摸,就能分辨出是袁世凯还是蒋中正。她和县城里的那些小孩子游戏的一个内容就是,拿上银元或铜板在手心里摇上几摇,然后,再猜是反面还是正面。从幼年起,她的手心里就印满了钱币,沾染上了钱的气味。外祖父把银元打一个洞,用朱红色的毛线绳子一系,给她戴在了脖颈上,不知是图吉利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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