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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财用不足何以补(2 / 5)

中,是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并可以此充实郡县,此其二。”

荀贞细细思之,深觉荀彧言之有理。

只是,如想按此施行,有两个问题必须要首先解决。

荀贞说道:“如放老弱妇孺於地方,则不可使田卒与其父母妻子久不见,卿有何策应对?”

“老弱妇孺可置於本屯田卒所在之县,每月放田卒返家一次;田卒耕作优异,又或如接战有功者,可予免除田卒籍,使得编户。”

荀彧的这两个对策不错,特别是第二个办法更是不错,有了这个奖励设置,田卒必会耕种用心,如果需要他们上战场,也必会勇敢杀敌。

荀贞点了点头,说道:“可也。”又问道:“民屯置后,该如何管理,又应如何收粮?”

“起初两年,仍以军屯制管之,名在田卒籍,两年后,编入户,改由县乡统理。收粮,则可前两年中分,三年分税,四年计赋税以使之。”

“军屯制”,就是荀贞现行的军屯管理方法,以部曲勒之,五里一屯,一屯六十人,屯置司马。

“前两年中分”,州府和民屯各拿一半当年的粮食收成,“三年分税”,到第三年,按三十税一开始正常征收田税,“四年计赋税以使之”,到第四年,就把他们视为正常的百姓了,除了收取田税,再收口算,并征发徭役。

“前两年中分”,看似不多,但比起军屯来已经是优惠了。

军屯执行的分配标准是六/四分或五五分,用官家的牛的,官家得六分,田卒自己买牛,用此牛耕作的,官家与田卒对半分,——这个分配标准是枣祗建议的,最先的分配标准只有一条,那便是官家六分、田卒四分,后来枣祗提出此议,实行之后,效果不错,为了能多拿到一分粮,不少田卒都攒钱凑在一起买了牛,给原先的广陵郡府省了不少的钱,故而沿用至今。

荀贞说道:“卿此策甚佳,明日便由幕府传檄军屯,使择老弱妇孺不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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