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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礼钱需得四百万(2 / 5)

特别开恩,在正常价格的基础上打了个对折,只要八百万钱,二则是因荀贞名声在外,又是临危上任,西园的管事依“有清名者可减半”的规定,给他了一个减半的优惠,所以只需缴纳四百万钱。

从一千六百万打折到八百万,再从八百万打折到四百万,荀贞算是占着大便宜了。

不过,他不打算去交这个钱,至少不打算在上任前交。

颍川荀氏不是有钱的豪贵,荀贞家本是中家,他虽然现在很有钱,但这些钱都是从黄巾军的缴获里私扣的,却是不能拿出去的,如果拿出去,或会引惹物议,没准儿就会有人非议他:“才当上赵中尉不到两年就这么有钱了,是个贪赃的好手”,所以这四百万钱是绝不能痛快缴入的。

不交也可以,今天子是个通情达理的人,没钱可以先欠着,打个借条,等上任之后加倍缴纳。

荀贞打定了主意:“上任之后加倍缴纳”,加倍就加倍,到时候视情况而定,看怎么缴纳,最好是能分期缴,一年缴一次,这样也能说得过去,但在上任前却是绝不能缴的。

刘衡也得到了新的任命。

他转去了外州某郡为太守,这个郡是他主动求来的,按规定,他该缴纳二千万钱,——只从这个钱数就可看出他将要出任太守的地方必是一个美郡。

两人同僚一年半,合作得很好,临别之际少不了聚饮,荀贞刚来赵郡时,赵王许诺给他摆个好宴,一直没有落实,也趁这个时候实现了承诺。

这些种种之事不必多说,在离任前,有两件事荀贞需得办妥。

一件是兵事,他现在帐下五千人马,属於他自带义从的有三千步骑,余下的两千人或是赵郡本来之郡兵,或是他后来在赵郡召来的,这两千人严格说来是郡兵,得安排好。

荀贞让这二千人自己选择,愿意跟他去魏郡的就跟他走,不愿意的就留在赵郡。

魏郡与赵郡接壤,出邯郸向南四十里就是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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