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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色(5 / 12)

“我教你一个法子,好教你有藉口接近她,她打算将是次摄影作品出一本集子,你与她联络,说你可以承办这件事,不就得了。”

“可是,”我急说:“我并不会设计呀。”

“说你老实,真的老实,你可以帮她介绍给设计公司呀。”他笑。

“她自己为什么不同设计公司联络?”我问。

他答得理直气壮,“你太不明白女人,事事亲力亲为,女人要男朋友来干什么?”

我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做这么琐碎的事?”

“这算琐碎?这简直是大前提呢,我认识一位仁兄,每星期买冰淇淋到女友家去,就得开二十公里的车!那家冰店在乡下,可是她女友非那家不吃,你瞧瞧。”

我目瞪口呆的坐在那里。

难怪这么多年我还做着王老五。这些女人真会作贱男人。

随即心平气和起来,如果吉永叫我去买一毛线小吃,我也同她去,只要她高兴,只要她扬一扬嘴角,我已经得到应得的报酬。

真的,我不会介意她差使我做些什么。

我跳起来,“一于如此!”

主席笑着摇头,“恋爱的滋味不好受,苦乐参半。”

我哪里还听得进去,别说参半,参百分一,千分一,也只好这样子,谁叫我爱上了她?

我拨电话上她家,她又一次忘了我是谁。但当我提起那本摄影集的时候,她的兴趣渐渐来了,她不太爱说话,措辞往往非常简洁,只有三五个字,不过我已经非常满足。

我们约好周末见面,在她家里,进行选择相片及文字工作。

事先我做足功夫,先找到杂志社中的朋友,商量一番,免得届时一点头绪都没有,然后才更衣沐浴,专程上她家去。

选衣服的时候挑了又挑,选了又选,终于穿一件掠皮夹克,我不想大隆重,也不想太轻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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