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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朋友(5 / 13)

,不过是小狗小猫一般,用来解解闷,差他们干点活儿,这里那里跑跑,如此而已。

托一终身,这年头还有这样的男人吗?只除了我的弟弟罢了,他可算是男人,然而我也只这么一个弟弟。

至于我,我是没有看破红尘,只可惜红尘看破了我,早将我束之高阁,再也不要我了。

我把佩姬素留下的卡片看了看,上面写着“汉斯.艾逊”,这人的父亲是德国人,母亲中国人。嫁洋人的女人,大告不妙。我也说过佩姬素,“你妈是怎样嫁洋人的?不可思议,我看一本红楼梦,看到现在还没看通,不要说是洋人了。”佩姬素耸耸肩,给我的答案是:“人各有志。”

佩姬素是个妙人。美丽,简直美得艳的,也难免俗一点,但是那种俗却是最受男人欢迎的俗,她身裁好,又不穿胸罩,三十五c的胸就在毛衣下,走起路来,不知道毛衣是活的,还是她是活的。

而我,我是排骨。可怜的汉斯什么,他只能见到一个替身,一个半点儿也不接近的替身。

我只写了半篇功课,传报员就叫“佩姬素史蔑夫小姐,有人外找。”

叫了三次。

我想是佩姬素已出了街了,我只好放下打字、笔,下楼去看。一看之下,我就知道是谁,是那个半中半德的原子物理学生。他站在那里,身边放着小小的一只皮夹。黑色的头发。佩姬素的头发也是黑的。眼珠是深咖啡,所以我想如果我努力一点,应该充得过。

他来早了。

于是我走过去说:“汉斯?”

他转过头来,很漂亮的一个男孩子,脸有点圆圆的,孩子气很重,可是太甜了,有点糯糯的,薄薄的嘴唇彷佛像女孩子,身裁普通,不高不矮,穿着花衬衫,洗得很干净的牛仔裤,很平凡的一个混血儿,看上去也很像一个混血儿,唯一的特色是他的眼睛,是一种晴天的澄清的蓝色,很少见,令人惊异的美丽的蓝。

他瞪着眼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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