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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记(3 / 11)

不过碧莉显然还注重仪容。

星期三,我买了票子,约碧莉听音乐,她说:「星期三是我做头发的日子。」

我原本想叫她迟一日洗头,但想一想,随即说:「那么改天吧。」

「但你买了票子,」她抱怨,「买票子之前也不通知我一声,你们男人就是这样,自说自话。」

我只是笑,心里满不是滋味,她不但不迁就我,反而抢白我一场。

我把票子撕掉。

到周末,我明明无处可去,却憋着不提出要求。

星期五下午,碧莉自动问我,「我补了票子,听那场音乐会,你去不去?」

「我要洗头。」我说。

她哈哈笑,「真小器」她递给我一张纸。

我一看之下,是那两张撕破的入场券,被她用透明胶纸黏在一起,整整齐齐的贴在纸上。

我笑。

「去吧,好不好?」她又问。

我能说不好吗?

我爱慕的人低声下气,笑脸盈盈的恳求我,我能说不好吗,赴汤蹈火也得说是,何况是去看戏?

我觉得谈恋爱苦多於乐,又一次被证实了。

我简直是一具木偶嘛,蓝碧莉叫我笑,我就笑,她叫我苦恼,我就提不起劲来。

可叹的是明知如此,我仍然把脖子送到她面前任她宰割,视作一种荣幸,这能怪谁?

啊,碧莉。

碧莉与我走得更近了。

美中不足的是,她待我太好,像兄弟姐妹似的,无话不说。

我们常常抢着付帐,为此我不大高兴,她却说:「大家同事,同工同酬,两人都是单身,你的收入多少难道我不知道?我们的开销是一样的,我不想占你便宜。」

我觉得她很体贴,我说:「可是女孩子下的本钱往往多一点,那像我们,两套西装,两件衬衫就妥妥当当,你们光是做头发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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