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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7 / 11)

奇特的一个约会。

毫无疑问,他喜欢我,因我对他的名气不感兴趣。

这是真的,我只对他这个人有好感。

如果他要见我,他知道我在何处出没,如果我要见他,我可以打开报章杂志。

但是名气与他,已不能分割,两者共用一个心脏,如连体婴,分割会导致死亡,没有可能他会做回一个普通人,况且普通人也不好做,做名人做久了,早已忘记如何做普通人。

我很同情他,希望也有人同情我。

下雨了。

细丝毛毛雨,懒得打伞,淋湿的大衣只要抖一抖,又可以再穿上。

这一季我挑了件大红的呢大衣,因习惯低头走路,过马路危险,希望红色引人注意。

电梯还是那一部电梯,工作还是那份工作,人还是那个人。

他总比我先在电涕里,故此他的出没点在高几层,我们已是四十二楼,上面只余五层。

那五层大部份是律师行,大概是来找法律顾问,而且来得很频。

实不应花太多时间在他身上。

过没多久,我跟老板到夏威夷出差。

这是一个全世界最闷的地方,有人说,在夏威夷,不能同一日晒太阳或游泳,要分开来做,否则第二天不知于什么。

刺目太阳,不但摧残皮肤,也令人烦躁,没事时躲酒店房内睡大觉。

南太平洋不是没有好去处,只不是夏威夷群岛。

老板同人诉苦,“我这助手什么都好,可惜冷若冰霜,很难博她一笑。”

他不是坏老板,公事上臭得似猪,但感谢主,从没邀我喝过咖啡。

十天后回到老家,一切记忆都已冲淡,旅游就是有这个好处,于是一切又可以从头开始。

加薪那一日,我去买了一只蒲昔拉蒂的戒指。

在本市,没有贵族与平民之分,再名贵的东西,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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