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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8 / 11)

回来,感受就不一样。

他极少超时不回,与我一样,下了班老是匆匆回公寓报到。

起床去看他有没有留下字条,没有。

作死,我很生气,无端叫人睡不得。又回到床上。

忽然觉得名份重要,因为女友无资格生气,而妻子至少可以拍拍桌子。

但真等到要拍桌子的时候,还是不拍的好,妻又怎样呢,感情的事,变了就是变了,是他祖宗也不管用。

天要下雨,男人要不回家,一点办法也没有,这是妈妈说的。气着不禁笑出来,然后听见他开门的声音,赶紧装睡。

他打开中门看我一下。

一则我真的疲倦,不想说话,二则不想盘问他,于是心安理得的睡去。

如果他不回来,我又怎么办?

也许还是结婚的好。

廿五岁结婚,以后担子可重了。最理想结婚年龄是三十余。不过那时有没有人要,可真是大问题。

第二天一早听见他在每间房间里巡回演出,连忙起身陪他。

我看他一眼。破例为他做荷包蛋。

这人很麻木,也不觉得什么特殊恩宠,双眼瞪牢财经版消息。

我在厨房花尽九牛五虎之力,浪费十来只鸡蛋,才煎成不散黄之荷包蛋。

假如通往男人之心的路是他的胃,那我连门儿都没有。我是世上最坏的厨子,我不是厨子。

他上班我洗头。最怕头发有油腻味,不小心给老板及同事闻见,名誉扫地。

一阵子有位中年太太来采访我,坐在我身边说话,头发有股异味,是油腻与体臭混合品,这还不止,张开嘴,口气也臭不可当,令我别转面孔。坐半日,她忽然取出刺鼻的药油,在太阳穴上点一点,姿势还顶骄矜,想表示她也可以弱不禁风。

假使长期在家中耽着会变成这个模样,情愿在写字闲做苦工,是,有时抱病也得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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