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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一想。

十七岁:“我在一间报馆做事,受小人排挤,两百六十元一个月。”

“真的吗?”她诧异,“有那么低的薪水?”

“你呢?你在做什么?”

她告诉我,她在英国念寄宿学校,后来转到美国加州念大学。十七岁时她有一把长长的黑发,穿着定制的花绸棉袄,在校园很出风头。

“真想念那段时间。”

我不。

我不止说过一次,我对自己的青春期毫无留恋,要什么没什么,连关怀与了解都得不到。

我的一生,最好是现在。

除非将来比现在更好,反正现在一无是处。

老衍说:“但若非你过去的努力,你不会有今天。”

我苦笑,她说得也很对。

我接受她这个说法。

现在我有一份好工作,又有写作这个嗜好,居有定所,对事情具思考力,对于生活,总算有点把握,刚刚开始享受,经济完全独立,要买什么有什么,要去哪里去得到,自由自在,我不要恢复到一无所有的青春期。

唯一遗憾,许是一脸的雀斑。

一日下班,很有种精疲力尽的味道,一推开门就听到老衍那套四声的唱机在悠然地播:

“——抓紧你的梦——”

“谁?谁要抓紧一个梦?”我边脱鞋子边问。

“勃朗蒂合唱团。”

我不认识这么时髦的歌星,听过也就忘了。我记得我们小时候听卜狄伦与钟拜亚斯这些人。现在只觉得卜狄伦还——可以,而后者简直太过做作。

我喜欢洛史超活。

老衍说史超活的歌会走坏唱针。

洛史超活的歌使我想起伦敦。

我喜欢伦敦,有点脏,有点破,有点文化,有点冷,一切恰到好处,叫人舒服,象一件凯丝咪羊毛衫穿旧了,从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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