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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0章武王(2 / 5)

,“咸奉正朔,勤职贡”,无一例外,全都是天朝上国的藩属国。

近代以来

大清朝与其周边的国家有非常频繁的交往,如朝庭把朝鲜、安南、琉球等周边国家视为“外藩”。

这“外藩”之说,则意为“在外之屏障”。

在大清朝看来,镇守边地的藩王或者藩镇构成了京师之屏障,而边疆的诸族或周边的国家则成为屏卫天朝上国的边疆。“外藩”与“藩服”、“属国”、“藩部”、“藩属”、“藩国”等词的意思差不多,都可以指臣属的边疆民族各部及周边邻邦。

?“内藩”指称国内的蒙古、西藏、回部等边疆民族各部。新疆卡伦以外的浩罕、安集延、布鲁特等部族,清廷都统称其为“外藩”。

乾隆帝就曾经称哈萨克、布鲁特等“究属外藩部落”,这里的“外藩部落”在乾隆帝的语义中为“属国”之义。

英国、俄国、日本等从来未曾臣属过的国家,清朝在与其交往的过程中,避免使用具有臣属意味的“藩部”、“藩属”、“属国”等称谓,而大多会使用“外藩”加以称呼。

所以在圣旨中,对大洋王国也称之为“外藩”。

明远伯朱伟在接旨之后进宫,面见光绪皇帝并且呈上了诚意满满的贡单,内含英制单打一步枪二万支,子弹200万发,60野战火炮50门,阿拉伯骏马200匹,阿拉伯美女100名,钻石玛瑙若干。

朱伟还带来了大洋王国国王李福寿的亲笔秘信,直接送呈光绪皇帝御览。

这是一笔丰厚的贡单,隐含着一手硬一手软之意,令满清朝廷不得不慎重从事。

普通蕞尔小国,可拿不出如此大手笔。

外藩可以划分为性质完全不同的内属外藩和境外外藩二类。第一类是新疆、西藏和蒙古这样的内属外藩。

第二类是哈萨克、布鲁特、越南、朝鲜、琉球、缅甸等位于境外的外藩,是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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