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说是一个大麻袋子钻了几个洞,好让他将脑袋和四肢从内里升出来。里头连间大裤衩子也没有一条。
原本王启年是不在乎的,反正都当了俘虏,那里还有什么讲究啊!
能活着似乎就很不错了。
不过他万万没有想到,把他拎出来,居然是为了见岑重。
这个时候他才想明白,为啥要把他摁在大桶里,用大毛刷将他上上下下刷得浑身泛红这才算放过他了,他们这些人身上那股子味道,的确是难闻得很。
说句实话,要不是知道龙英洞的这些蛮夷并没有吃人肉的习惯,他都会有些胆战心惊了。
不过现在这副模样,也让他羞惭不已。
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大宋的官员嘛!
虽然一个是高高在上的正三品的文官招讨使。
一个只是一个刚刚入流的七品的武官营将。
王启年是在被抓了俘虏之后在俘虏营中才知道他们到了这里,居然是为了袭击招讨使岑重的。
原因就是在攻击前的一个晚上,他的这个营,很不幸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拉了肚子。
其中,便包括了他王启年本人。
而且,因为他食量大,吃得多,再加上又是营将,比普通士兵分得的腊肉更多一些,所以,也就拉得更厉害一些。
虽然被俘好几天,整个人已经在慢慢地恢复了,但看看模样,也知道这两天的确是受罪不少。
王启年在庆远军中,并不是一个受待见的家伙,胡茂却相当地讨厌他。因为这家伙与其它人,相当地格格不入。
王启年就是广南西道雷州人,王家家境殷实,颇有资财,是当地有名的豪绅之家,不缺钱的他成为一名军官是因为十五年前朝廷对交趾发动过一次讨伐,王启年当年是作为地方上的一名厢军头领前往交趾运送粮食的,机缘凑巧之下,他们这支厢军,与交趾军硬干了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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