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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末世养大猫(二)(3 / 15)

而这个世界的毁灭原因有些特殊。

随着科技化在全社会的辐射性普及,自然环境对人类的功能渐趋退化,城市与农村的界限彻底模糊。

当小米、水稻与白菜均能依赖全自动系统种植、采摘、归类与贩售时,劳动力就失去了意义。

人类开始学着享受生命,但对现在的人类来说,生命实在是太短暂了。

更糟糕的是,自然环境的变化,导致了人体内的某样东西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丁秋云就诞生在这么一个世界里。

丁秋云长得好,家里条件不差,为人很有那么点儿潇洒劲儿。

高考放榜后,他考了618分,结果他选择去了一所农业大学读兽医专业,原因是喜欢动物。

爸妈都支持他,他就去读。

拿了两年奖学金后,他看到学校里的征兵广告,觉得自己穿军装应该挺帅,就去报了名,回宿舍跟父母联系一下,就算把这事儿定下来了。

军队已实现全面科技化,而他自愿加入了最苦最难的训练部队,训练如何在去科技化的情况下战斗。

在这个年代,用无自动瞄准的枪械战斗都能算得上匪夷所思,更别提使用刀子等道具近身肉搏以及野外生存了,因为完全没有必要,就连士兵们携带的单人帐篷都是全自动的。

但丁秋云却不愿依赖虚无的ai,他很喜欢这种一切都靠自己的感觉。

小队训练中,他总是排第二,有个叫谷心志的年轻人每每都是第一。

不过,因为大家更喜欢潇洒快活的丁秋云,他被票选为小队队长,谷心志则担任副队长。

谷心志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和丁秋云的好人缘不同,谷心志虽然出色,但性格安静,不喜张扬,朋友也没两三个,丁秋云怕他寂寞,就总是主动陪他吃饭。

而他对此也没什么特殊表示,规规矩矩地低着头,拿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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