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寿命本来就是捡来的,多活一天算一天。
如果她不幸死在了兰州城,那可好了,临死都要挣一个忠臣的名头,狗皇帝还得捏着鼻子认了。
怎么想,都是程卿占便宜。
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那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去?
程卿潇潇洒洒去了兰州城。
在程卿踏入兰州城之时,八百里加急,从京城到西北,跑死了几匹马传递的消息,也刚刚送往萧云庭的手中。
萧云庭觉得八百里加急送到他手里的消息太滑稽,然而如此荒诞的事,真的已经发生了。
他只是得到消息的途径比别人快,但这个消息在京城已经算不得什么机密,最多再等一个月,这个消息就会以邸报为载体传遍整个大魏!
城府深厚如萧云庭,都被这个消息噎得半天无言语。
他还不知该和谁一起分享如此噎人的消息。
邺王肯定是不想听他说话的。
萧云庭想起了程卿。
是了,正该叫程卿来听听,看看程卿听完了,还能不能将孟怀谨当作敬爱的“孟师兄”。
而程卿,又是不是愿意继续当孟怀谨的好师弟!
萧云庭充满恶趣味,让蝉衣将程卿请来。
两人在京城一别,也有三四个月未见,萧云庭还是一脸病容,程卿也不见得多么精神,西北的风沙吹皱了程卿的俊脸,一路从秦安到兰州,来不及在客栈梳洗又被请到了萧云庭面前,自然灰头土脸不甚体面。
这样的重逢,挺像承平六年,程卿在大船上第一次见萧云庭的情形。
那时候的萧云庭已是邺王世子,程卿还未考取功名,是“罪臣之子”。
现在的萧云庭,是西北的无冕之王,程卿这个倒霉蛋则被贬谪到西北当了小知县,双方仍是悬殊巨大。
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大概是越了解萧云庭,反而越不怕萧云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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