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老五跟在左右,一起往回走。
没走出一里地呢,就听前面传来沙沙声响,很快就有五六个人,出现在视野之中。
“站住!”
迎面传来一声大吼。
刘青山冷冷地盯着这伙人,多是二十多岁的小年轻,看衣着打扮,应该是周围哪个村的村民。
只有一个年纪稍微大点的,看样子也就三十出头,一脸横肉,剃着个大光头,大冷天的,连帽子都不戴,一瞧就是混子。
难道就是这伙人下的夹子?
“小子,你哪个村的,敢起俺们的夹子?”
一个黑脸青年,语气不善地问道。
旁边还有个脸色苍白的小子,尖声叫嚷:“那只山驴子肯定是夹到的,长着獠牙,是公的,肯定有香囊,一个毛壳子好几百块呢,是咱们的!”
所谓的毛壳子,就是林麝的香囊,把林麝宰杀之后取出来,大小就跟小孩拳头似的,因为带着皮毛,所以叫毛壳子,香囊里面,才是麝香。
林麝是秋冬季发情,只有雄麝才有香囊,目的就是为了吸引雌兽。
所以十一月份,也是采杀麝香的最好季节,因为香囊里面的麝香,也需要时间慢慢积累,到这时候,香囊正好满了。
看来是没错了,这伙人就是偷猎的。
其实也不能这么说,这时候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没有颁布,也就没有偷猎这个说法。
这时候,大光头发话了:“小兄弟,这是我们捕到的猎物,你是不是应该物归原主啊?”
刘青山则没好气儿地说道:“俺们要是不给呢?”
“小子,你知道你跟谁说话不,这位是县里的大光哥,跺跺脚,县城都得抖三抖。”
那个小白脸子,嘴里又咋呼起来,这货瞧那样子,肯定是得过结核啥的。
大光哥?刘青山回想一下,脑子里还真有点印象,好像是碧水县的一个小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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