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郑伯阳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李信的提议——他没道理拒绝一个难度更低的玩法。
李信稍稍松了口气。
虽然心中储备着不少诗词,不过他还是希望尽量减少做文抄公的次数。因为他到底是不会作诗的。一旦作诗次数太多,让人们形成了他很会作诗的印象之后,他可就惨了。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或善意或恶意地在各种场合让他作一首诗来听听。
一次两次也许还好,可次数一多,十次八次,甚至十几次几十次,那就绝对不可能每次都顺利过关。
众所周知,这种事情只有一直成功这么一条路可以走。而且随着每一次的成功,李信所身处的位置也就会越高,一旦哪一次操作失误过不了关,重重跌下来就必然是名声扫地的状况——当然啦,李信其实也不太在意名声扫地这件事。
他手里握着长一楼等等一系列实业,收入不菲,不靠别人吃饭,同时又在朝中任职,哪怕在文坛上声名狼藉一些,影响也不大。他只是能避免尽量避免罢了。况且眼前的情况也不容他考虑太多。毕竟他无论如何也不是很愿意在情敌面前丢脸。
“殿下地位尊崇,不如就由殿下先请吧。”郑伯阳心中早就想到了一篇合用的旧作,不出意外的话,他一会儿要用的就是这篇旧作。但是,抛出自己的作品之前,他还是想听听李信写得怎么样。万一李信写的诗比他的旧作好,他还能抓紧时间改一改。
当然了,虽然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但他同时也真诚地觉得这种情况不大可能发生。
李信淡然一笑,没有推辞,道:“那在下就先献丑了。”
先后关系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他对自己肚子里的诗充满信心。不管是先说还是后说,他都赢定了。
“这首诗的名字叫做《闲居初夏午睡起》。”李信缓缓念道,“梅子留酸软齿牙,芭蕉分绿与窗纱。日长睡起无情思,闲看儿童捉柳花。”
这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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