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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诗名:乞巧(2 / 3)

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兴奋,像是找到了宝物的孩童兴奋地招呼小伙伴过来一起看。她念道:“诗名《乞巧》。七夕今宵看碧霄,牵牛织女渡河桥。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几万条。”

话音一落,满座皆寂。

在场的人都不是文盲,至少也是能作出一两首歪诗的文人学子。受天赋的限制,他们可能终其一生都写不出一首好诗,但是,他们却都至少能分辨出一首诗到底好不好。这就跟天赋没有什么关系了,只是基本功而已。

很显然,陈幼澜做的是一首好诗。好到一时间在场的所有文人们都傻了,仿佛有人在他们的胸膛上开了个口子,正疯狂地往里灌柠檬汁........好吧,大唐时候其实还没有柠檬这种水果。

反正,这些家伙们全酸了,酸得不得了,同时又被这首清丽逼人的诗打动着,实在没办法说出这首诗不好的话来。当然,李信相信在场这么多读书人之中,肯定还是会有那么一些不识货的人的,但想来这些人见到周围这么学子都露出这种被震惊的表情,他们应该都不敢站出来瞎哔哔了,免得遭人耻笑。

“啪啪啪!”李信只好率先鼓掌,叫道,“好诗!”

秦怀玉立即回过神来,赞叹地看着身旁的陈幼澜,也大呼小叫道:“好诗!好诗!陈兄果然才学过人!小弟佩服!”话倒是说得没什么问题,只是配上秦怀玉那雄壮的身材,总给人一种不伦不类的违和感。

这两人这么一叫唤,在场的其他人也全都跟着鼓起掌来,“好诗好诗”地叫着。醉春楼里的气氛变得很是热烈。

秀秀姑娘也在阁楼上鼓掌,笑容很是灿烂。她知道,今晚这首诗如果传扬出去,这故事之中可必然少不了她的名字。到时候,她的芳名传遍长安,成为名妓自然指日可待。这是每一个妓子的终极梦想。

胡大娘虽不识字,但也明白眼下发生了什么。在她醉春楼举办的七夕诗会上出了一首让所有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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